依據戶籍法相關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當事人或戶長應自行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登記;若未辦理,戶政事務所於接獲內政部移民署國人出境滿2年未入境之通報後,將通知應申請之人限期辦理遷出登記,若逾期未辦理,戶政事務所得逕為遷出登記。HDTravel弘鼎旅行提醒您,如戶籍被遷出者將無法於移民署辦理其大陸配偶居留證之延期申請及大陸配偶各項申請業務,需入境恢復戶籍後方可於移民署辦理大陸配偶各項申請業務。
戶籍已辦理遷出登記之國人,應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始得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 大陸來台辦理資訊 評論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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